1.负责制定教学和科研设备管理有关制度;
2.负责设备保修期内联系设备维修、保养和检测工作,督促各实验室做好保修期内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;
3.负责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,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益;
4.负责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监管;
5.“三重一大”的购置大额实验室物资、服务(十万元以上)的论证与上会工作;
6.实验室物资、服务(十万元以下)购置合同的存档工作;
7.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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